〔提要〕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经过20年的发展已形成独具特色的战略协作模式。两国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战略互信有待进一步加强、经贸合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处理好美国因素。睦邻友好与战略协作是中俄两国经长期探索找到的最适合双方国家利益和国情的关系模式。中俄战略协作模式具有战略性、非针对性、非意识形态化、协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等特点。以“一带一盟”对接合作为标志,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进入共同发展阶段。
〔关键词〕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战略协作模式;中俄关系
〔作者简介〕柳丰华,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研究员
2016年是中俄两国建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20周年。20年来,中国与俄罗斯不断地充实、深化这种新型国家间关系,为促进彼此发展、地区安全及世界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在纪念这一重大外交事件之际,系统总结20年间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发展状况,评析这种战略协作模式,具有重要的学术和现实意义。
一、中俄两国20年战略协作的成就与问题
苏联解体后,中俄两国在继承中苏关系正常化的基础上建立了友好关系,随后又升级为建设性伙伴关系。在冷战结束后国际格局重建、东欧和东亚地缘政治变化、中俄美三角关系失衡等背景下,中俄两国于1996年4月建立了平等信任、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1]从此,中俄关系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尽管在不同的时期,中俄战略协作呈现有紧有松、侧重不尽相同的特点,但总的来说,处于不断向好发展状态。
20年间,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取得的丰硕成果主要如下:
第一,政治合作。1996年来,作为中俄战略协作关系的主要机制,两国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定期会晤机制相继建立,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下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副总理级)、人文合作委员会和能源谈判代表会晤机制也相继成立。中俄两国在这些机制下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磋商与协调,巩固了双方政治友好与互信,促进了各领域合作。随着中俄政治关系和互信的发展,特别是国际事务中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的凸现,两国在2001年签署《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将两国长期发展睦邻友好与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方针确定下来,在吸取中俄关系长期的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确立了最适合的双边关系模式——睦邻友好与战略协作关系。两国日益密切的政治关系为解决历史遗留边界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双方于2004年签署《中俄国界东段补充协议》,全面解决了中俄边界问题。基于相同立场和共同利益,中俄两国都反对“颜色革命”,坚定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与各国选择发展道路的自主性。
第二,外交协作。自中俄两国建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以来,外交策应成为双方战略协作的主要领域。中俄外交协作在全球、地区、双边和多边四个层面展开。其中最能体现战略性的是全球层面的外交协作,主要包括:反对世界单极化,致力于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反对美国建立战区导弹防御系统和在外空部署武器;反对美国的单边主义行径,维护联合国在处理国际安全事务方面的权威性等。地区层面的外交协作包括: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共同促进中亚地区稳定与发展;反对美国的军事政治同盟体系向中俄周边国家扩大,在建立开放、平等的亚太和欧洲地区安全结构方面相互声援。在双边或多边层面,中俄都坚定地支持对方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行动,在朝核、伊朗核、阿富汗、叙利亚、乌克兰危机等国际问题上紧密合作,在联合国、金砖合作机制、二十国集团、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中开展外交协作。尽管中俄两国在一些国际事务中的战略协作具有反制或牵制美国的特点,并且不无成效,但是双方都无意建立广泛意义上的反美同盟。
第三,军事技术合作。苏联解体后,由于西方对华实施武器禁售,俄罗斯军事工业因财政危机而面临生存困境等原因,中俄军事技术合作一经启动就呈现快速发展状态。中俄建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之后,双方军事技术合作进一步发展。从20世纪90年代初到2005年,中国曾经多年占据俄武器出口第一大国地位,从俄罗斯进口了大量的军机、防空武器和海军装备,主要包括各种类型的苏-27与苏-30战斗机、s-300pmu1防空导弹系统与道尔м-1地对空导弹系统、“956”型现代级驱逐舰、“基洛”级柴油动力潜艇等。2006—2013年,由于中国对俄罗斯一般性军事技术需求趋于饱和等原因,两国除了执行以前签署的防空导弹系统、航空发动机等武器装备购买合同之外,军事技术合作规模有所下降,但是中国仍然是俄军事技术出口主要市场之一。以2014年秋季中俄两国签署《s-400“凯旋”防空导弹系统供应合同》为标志,双方迎来新一轮军事技术合作高峰期,这是俄罗斯首次向外国出售s-400防空导弹系统,也是迄今最大的一笔中俄军事技术合作交易,合同总价值超过30亿美元。[2]2015年11月,中俄签署关于供应24架苏-35战机的合同,合同总额约为20亿美元,[3]中国是该型号战机的第一个进口国。s-400防空导弹系统和苏-35战机均为俄军最先进武器,其引进将大大提高解放军防御作战能力,甚至对亚洲军事平衡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可以认为,中俄军事技术合作已达战略水平,并成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支柱之一。
第四,能源合作。在能源领域的长期战略合作已成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与俄罗斯分别作为世界最大的能源进口国之一和能源出口国之一,又是接壤邻国,具有良好的油气合作基础。2011年中俄原油管道投入商业运营,标志着两国确立石油凯发官网入口的合作伙伴关系。对中国来说,经由这条陆上管道获取稳定可靠的俄罗斯原油供应,不仅使石油进口来源多样化,而且减少了对海上石油运输的依赖及风险。2015年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石油增长到4243万吨,[4]俄罗斯在中国石油供应国中从第三跃居第二。中俄两国能源公司在共同开发油气田、炼油化工方面的合作不断扩大,已经形成油气上、下游一体化合作格局。以2014年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和2015年中俄西线管道输气基本条件协议的签署为标志,两国启动中俄天然气管道项目。与此同时,双方在核能、电力、煤炭等领域的合作日益加强。
第五,经贸合作。中俄贸易额从1996年68.4亿美元,增长到2014年952.8亿美元,[5]18年间年均增速高达71.8%。受国际能源价格下降、西方对俄经济制裁等因素影响,2015年中俄贸易额下滑至690亿美元,[6]但两国贸易商品数量仍处于增长状态,中国在俄外贸中的比重继续上升,已达12%。2011—2015年,中国一直是俄罗斯第一大贸易伙伴国,俄罗斯则在中国十大贸易伙伴之列。中国对俄罗斯出口机电产品比重明显提高,两国贸易商品结构有所改善。与贸易相比,中俄投资合作有些滞后,但是中国已成为俄罗斯第四大投资来源地,并且双方正积极发展航空、高新技术、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合作。应当说,中俄经贸合作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战略性。
20年间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亦存一些问题,择要而言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中俄战略互信问题。20年战略协作大大增进了两国互信,这是毋庸置疑的,同时也不能不承认,双方战略互信仍有待加强。在俄罗斯,反华派包括西方派、极端民族主义派、新欧亚主义激进学派、俄远东地区部分行政官员等。俄反华派虽难以影响国家对华政策,但其鼓吹的“收复失地论”、“移民扩张论”、“掠夺资源论”、“地缘政治敌对论”[7]等版本的“中国威胁论”在社会上不无市场。在中俄国力和国际地位易位的形势下,对中国崛起的战略疑虑成为俄罗斯发展与中国关系的主要心理障碍,如:中国崛起后会否对俄推行强硬政策,中俄力量对比失衡会否使俄罗斯沦为中国的小伙伴,中国是否成为俄罗斯战略竞争对手等。2014年1月,俄罗斯外交与国防政策委员会发布的《21世纪的战略(讨论稿)》将中国崛起后“使邻国依附于自己”列为未来俄国家安全威胁之一。[8]有俄罗斯学者还认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旨在对中亚和俄罗斯进行“扩张”。[9]两国在俄罗斯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的合作长期滞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也是俄罗斯对中国存有戒心。当然,在中国也有一些人对沙俄和苏联的帝国主义历史记忆犹新,还有人对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前景并不看好。因此,中俄两国需要继续增信释疑,持续加强战略互信,以促进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长期健康发展。
其次是中俄经贸合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用战略协作的标准衡量,中俄经贸合作长期落后于政治合作,还没有为双方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打下牢固的经济基础。从技术角度看,中俄贸易商品结构有待优化:中国对俄出口除机电产品之外,以纺织和轻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俄罗斯对华出口主要是油气和铁矿石等资源密集型产品,低附加值产品比重高,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低。2015年中俄贸易额的大幅下滑表明两国贸易规模严重依赖石油价格,从而进一步证实商品结构亟需优化。2015年中国对俄投资额仅为33.7亿美元,[10]俄罗斯对华投资更少,中俄相互投资规模不大,对双边贸易的带动作用尚不明显,投资潜力尚待进一步挖掘。两国虽在劳务与工程承包、科技等领域的合作有所进展,但总体水平不高。双方应落实两国政府达成的扩大相互市场准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等共识,为中俄经贸合作的持续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最后是中俄关系中的美国因素,这是影响中俄关系的最主要外部因素。美国对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是促成和强化作用,如其“遏制”政策使中俄加强战略协作;另一方面是弱化作用,其主要通过离间中俄关系或拉拢一方压制另一方的方式来操作。“9·11”事件后,美国出于反恐需要,改善了与俄罗斯的关系,中俄战略协作随之明显松懈。2004年乌克兰发生“橙色革命”之后,中俄两国在包括抵御“颜色革命”在内的诸多问题上加强了战略协作。乌克兰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再次选择了同时“遏制”中俄两国的政策,这就使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再度大大加强。尽管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日益成熟,两国仍需慎重对待美国因素。
二、中俄战略协作模式的特点
中俄两国于1996年建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2001年签署《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确定长期发展睦邻友好与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11]2011年宣布发展平等信任、相互支持、共同繁荣、世代友好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12]中俄外交实践证明,战略协作模式已成为中俄关系基本模式。
根据中俄两国外交文件有关表述及战略协作实践,笔者将战略协作模式定义为:在冷战结束后,一国与他国在保持各自对外政策独立性的前提下,基于共同利益原则,在一定范围的目标领域采取共同对外政策行动的双边合作机制。其性质是友好合作,因此,虽然强调双方协作的全局性和长期性,但是共同行动仍以不结盟为上限。迄今为止,在中国的伙伴关系外交格局中,战略协作模式仍为中俄关系所专属,并以其战略性和高水平而处于优先地位。
中俄战略协作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战略性,主要体现在协作的关键领域所属的高级政治范畴、作用所及的全局性以及协作行动的长期性上。1996年《中俄联合声明》规定,中俄战略协作的范围包括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维护战略稳定、促进亚太地区安全与合作等。[13]这些最初的意向领域反映出中俄两国对攸关各自生存和发展的宏观环境的共同关切。因此,战略安全、战略稳定、世界多极化等共同的战略利益,从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成立之初就成为双方协作的关键领域,2001年《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又将这些领域的战略协作长期化。其二,非针对性,即不针对第三国。因为中俄战略协作模式限于友好合作,而非结盟,并不针对第三国。在实践中,中俄两国无意结盟,并且避免授人以共同挑战霸权国之柄。毋庸讳言,在一些具体领域,包括战略安全、战略稳定、世界多极化等,中俄合作抵制的行动是有指向性的,但是这类协作针对的是问题,而不是特定国家——假设重新军事化的日本蓄意通过武力改变二战后形成的东亚秩序,从而危及中俄两国安全,那么这一问题就会成为中俄战略协作的对象——所以与总体上的非针对性并不矛盾。即使在这些领域,中俄战略协作都是通过外交途径实施的。
其三,非意识形态化。这既是中俄战略协作模式的特点,又是双方鉴于中苏关系历史教训,在建立这种关系之初就确定的一个原则。中国与苏联之间曾在非斯大林化、内外政策、国际共运思想政治路线等方面产生分歧,导致中苏两党关系破裂,进而致使中苏两国关系不断恶化。[14]为避免重蹈覆辙,中俄以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及非意识形态化为相互关系的基础,并遵循这些原则建立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非意识形态化特点表现为:尊重对方人民选择各自社会制度、发展道路和模式的自由;不对彼此国内问题指手划脚;共同维护世界各国独立自主地选择社会制度、发展道路和模式的原则。
其四,协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在战略安全协作的带动下,中俄战略协作不断“外溢”,已经囊括政治、经贸、军事安全与技术、能源、人文、科技、农业、航天等诸多领域,越来越符合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定位。同时,各领域合作都处于深化状态,其中外交、政治、军事技术与能源领域的合作已达战略水平,经贸合作也已初具一定的战略性。
中俄战略协作模式从两国长期交往历史中汲取经验教训,形成一系列具有历史意义而又符合现实的相处之道。其中除了国家间关系非意识形态化之外,还包括:保持独立,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平等互尊,睦邻友好;互利合作,利益均衡等。中俄两国曾在1896年、1945年和1950年三次结盟,但最后皆因种种缘由而破裂。20世纪60年代末至80年代末,中苏两国陷入军事与政治对抗,彼此造成巨大损耗。历史一再表明:中俄两国合则两利,斗则两伤;对于世世代代比邻而居的中俄两国人民来说,和平共处才是最佳选择。
20年的中俄战略协作实践为双方睦邻友好合作关系打下了扎实的机制基础、物质基础、社会基础和友好观念基础,使各自国内支持中俄友好的人士对两国结盟有了一些期望,当然也使西方害怕中俄结盟的势力多了几分担忧。从战略协作模式本身来看,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是一种松散的协商型合作机制,对彼此缺乏刚性约束。从世界范围看,战略协作最紧密的机制是同盟,比如北约,它对自身的集体防御职能、行使职能的条件和地理范围、组织结构、决策机制、一体化军事力量部署、军事建设、集体行动实施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同盟条约等刚性约束加上北约身份认同、意识形态基础等软性约束,使得北约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和行动能力。相比之下,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国际法约束力、程序设置及共同行动实施等方面都缺乏刚性,甚至对一些共同利益、共同目标等合作共识也有各自的理解。有鉴于此,特别是考虑到近年来中国和俄罗斯分别在东、西方向面临战略压力和不稳定因素的增长,两国内部都有主张中俄结盟的舆论。但是,对结盟的主要条件的分析显示,中俄面临的安全威胁尚未达到各自难以应对的程度,国际体系和均势正朝着有利而非不利于中俄的方向发展,两国现阶段的战略任务在于实现各自现代化而不是推翻现行国际秩序。因此,目前中俄两国还没有结成同盟的必要。换言之,战略协作模式能够满足两国合作需求,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需要的是进一步提升战略协作的境界。
三、中俄在“一带一盟”对接中的合作
自2013年习主席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之后,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就成为中俄关系的重要议题。在双方坦诚交流的作用下,俄罗斯很快改变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的消极态度,转而寻求“一带一盟”对接合作。2015年,两国发表《中俄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正式宣布将发展“一带一盟”对接合作,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15]随后,双方开始商讨以上海合作组织作为对接的平台等问题。需要说明的是,“一带一盟”对接合作涉及到“丝绸之路经济带”诸多参与国和欧亚经济联盟五个成员国,在外延上大于中俄合作,本文所论述的对接合作是基于中国和俄罗斯分别在这两个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及其在发展“一带一盟”对接合作中的带动作用。
开展“一带一盟”对接合作对中国和俄罗斯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俄罗斯及其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有利于中国向独联体地区输出资本、技术和商品,扩大对外经贸合作;通过促进中亚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来加强中国与中亚各国的友好合作,维护新疆安全与稳定;完善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地区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形成一系列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以提升这些地区的开放型经济水平。同时,开展“一带一盟”对接合作,有利于俄罗斯利用中国的资金和技术,发展其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经济;将令俄罗斯从过境运输中获得丰厚的利益;加快俄罗斯与亚太地区的经贸合作进程,并以此弥补西方经济制裁对俄造成的损失;发展欧亚经济联盟的基础设施及其同中国在经贸等领域的合作,促进该联盟框架下的一体化。
“一带一盟”对接合作是进一步提升中俄战略协作水平的新机遇,也是发挥双方战略协作模式优势的新举措。当前,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已经处于高水平运行状态,需要通过创新合作领域、合作方式等获得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如果说此前两国经贸与能源合作还只是中俄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的重要内容的话,那么,以启动“一带一盟”对接合作、扩大中俄区域合作为标志,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从外交策应阶段步入共同发展阶段。这一新领域的合作的战略性在于:将中俄战略协作的地区从中亚扩大到独联体地区,从而促进东亚、独联体地区、欧盟之间的经贸联系;同样,中俄安全合作区域也从中亚扩大到独联体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国,因为沿线地区安全与稳定是“一带一盟”对接合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一带一盟”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与经贸合作的实施,有助于形成中俄利益共同体观念,从而加强两国战略协作的社会认同;为当代世界提供一种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模式,有助于避免那种含有地缘政治扩张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所引发的冲突,这一点对在乌克兰已经发生的和某些国家在亚太地区推行的排他性区域一体化进程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一带一盟”对接合作的实施,需要有共同的战略规划,在当前初始实施的情况下尤需注重通过具体的联合项目来稳步推进。在规划上,中国与俄罗斯可以就各自国家发展战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地区产业合作布局等进行协调对接,上海合作组织与欧亚经济联盟就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和“一带一盟”对接合作“路线图”等达成共识。操作上,可以共同商定一系列具有经济可行性的具体合作项目清单,有计划地联合实施,共享合作成果,实现互利共赢,从而促使有关各方进一步扩展各领域务实合作。由于各种原因,两国和两组织未必能在近期就建立自由贸易区等目标达成共识,但这不应妨碍各方本着合作共赢原则,在相互利益契合的领域,先实施联合项目,再寻求更长远的合作目标共识。
“一带一盟”对接合作的优先领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包括双边和地区性的铁路、公路、油气管道、航空设施、电信和电力网络建设。其二,金融合作。丝路基金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为“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合作等有关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并为中资企业在项目所在国扩大市场份额创造条件。扩大贸易本币结算规模,以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和相互贸易。正如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促进了中俄两国石油贸易大幅增长,双方本币结算范围还可扩大到其他大宗商品交易,包括货币互换在内的两国金融合作应当为此提供保障。其三,产业合作。中国增加在沿线国家的工业园建设,合理布局,使之相互补充而不是竞争,以帮助中资企业扩大海外生产。同时,继续推进中俄对接“一带一盟”在能源、电信、农业、科技等领域的合作。这些领域的合作将使中国的资金、技术和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能源、资源等优势高效结合,给合作各方带来更大收益。此外,为了“一带一盟”对接合作有一个和平与安全的环境,两国和两组织应在防止地区动荡、消除恐怖主义威胁、帮助中亚国家之间建立互信友好的合作、化解独联体国家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地区居民对中国投资的忧惧和抵触情绪等方面开展合作。
机遇总是与挑战并存,“一带一盟”对接合作亦不例外。其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问题包括:俄罗斯有深厚的地缘政治思维传统,不愿意外部力量进入其势力范围——包括中亚在内的独联体地区,担心中国将自身在该地区日益扩大的经济影响转化为政治权力;俄罗斯担心中国借“丝绸之路经济带”框架下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扩展影响力,有可能暗中抵制中国与有关国家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俄罗斯担心“一带”与“一盟”相互竞争,并降低俄在中亚地区的影响;途经哈萨克斯坦的欧亚运输线路的改造使俄罗斯的西伯利亚大铁路边缘化,并影响其振兴远东地区的计划。应当看到,俄罗斯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的目标是建立共同市场,而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则专注于经济与基础设施合作,而不是营造势力范围,并且向所有有意参与者开放。由于欧亚经济联盟在经济合作深度上远高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因此两国在中亚及其他独联体国家可以通过协调行动避免竞争,开展合作。而且在当前俄罗斯与西方对峙的形势下,发展“一带一盟”对接合作对俄罗斯来说既是获利之道,又是因势之选。虽然困难很大,仍然有理由期待,中俄两国能够把握“一带一盟”对接合作机遇,充分发挥战略协作模式的效能,将双方战略协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注释:
[1]《中俄联合声明》,新华网,1996 年4月25日,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11/27/content_642464.htm。(上网时间:2016年2月20日)
[2] “俄媒体:俄中签署s-400 供应合同”,俄罗斯卫星网,2014年11月26日,http://sputniknews.cn/russia_china_relations/20141126/44207346.html。(上网时间:2016年2月23日)
[3] иван петров крылья на экспорт: китай стал первой страной, которой рф поставит новейшие истребители су-35. // российская газета. 19 ноября 2015, http://www.rg.ru/2015/11/19/su35-site.html.(上网时间:2016年2月23日)
[4]“中国海关:中国2015年全年进口原油3.355 亿吨,同比增长8.8%;中国2016年全年从俄罗斯进口原油4243.3 万吨,同比增长28.17%”,新浪财经,2016年1月26日, 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forex/hbfx/2016-01-26/doc-ifxnuwfc9562076.shtml。(上网时间:2016年4月25日)[5]“去年中俄贸易逆势增长6.8% 创纪录达952 亿美元”,新浪财经,2015年2月3日,http://finance.sina.com.cn/360desktop/china/20150203/143321464838.shtml。(上网时间:2016年4月25日)
[6]“2015年中俄贸易额下滑近200 亿美元”,新浪财经,2016年3月3日,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6-03-03/doc-ifxpzzhk2052711.shtml。(上网时间:2016年4月25日)
[7]俄罗斯新欧亚主义学派的个别理论家主张,俄罗斯与伊斯兰国家结成强大的反西方同盟,中国也是这个同盟的主要敌人。其理由是中国从20 世纪70年代中期就加入了大西洋地缘政治结构,充当了西方海权力量进攻苏联(俄罗斯)陆权力量的基地。参见дугин а. основы геополитики. геополитическое будущее россии. мыслить пространством. м.: “арктогея- центр”. 2000 г. с. 359-363.
[8]совет по внешней и оборонной политике стратегия xxi (версия для обсуждения). 21 января 2014, http://svop.ru/wp-content/uploads/2014/02/strategy_2new.pdf.( 上网时间:2016年2月25日)
[9]михеев в. и др. китай-россия:когда эмоции уместны? // мировая экономика и международные отношения. №2. 2015 г.
[10]“外国对俄投资额排名出炉 中国仅占第四位?”, 俄罗斯龙报网站,2016年3月1日, http://www.dragonnewsru.com/news/rc_news/20160301/28110.html。(上网时间:2016年3月26日)
[11]《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人民日报》2001年7月17日。
[12]“关于《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0 周年的联合声明”,新华网,2011年6月17日,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1-06/17/c_121546227.htm。(上网时间:2016年2月26日)
[13]《中俄联合声明》,新华网,1996年4月25日,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11/27/content_642464.htm。(上网时间:2016年2月20日)
[14]参见沈志华主编:《中苏关系史纲:1917—1991年中苏关系若干问题再探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二、三篇。
[15]《中俄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新华网, 2015年5月9日,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5-05/09/c_127781619.htm。(上网时间:201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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