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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开始实施移民登记法
来源:2007年01月19日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5月14日

2007年01月19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8日专电 外交部18日发布消息说,俄罗斯从1月15日起实施俄罗斯移民登记法,即修订后的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等相关法规。为方便中国公民及时了解掌握有关信息,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将俄有关外国人旅居俄罗斯须知译成中文如下:

  外国人须知:

  进入俄罗斯国境的外国公民必须填写移民卡,在俄罗斯停留期间应随身携带该移民卡。

  在抵达俄罗斯目的地城市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到移民局注册,或通过邮局向移民局递交通知书。联邦移民局的工作人员或邮局的工作人员将在存根页上注明已做过移民注册。

  在居住地登记只限于具有永久居留身份及临时居留身份外国人,此种情况下,该登记亦具有通知性质。

  凭签证来俄罗斯的人,其注册的居留期限最长不能超过签证有效期。凭免签协议来俄罗斯的人,其注册的居留期限在三个月以内。如在此期间该人找到工作,则可将在俄居留期限延长至与工作期相同。

  外国公民只有在获得工作许可后才有权在俄务工。移民局将在递交申请后10天内颁发工作许可。

  只有持工作签证来俄的外国公民才有权务工。

  对于违反移民登记规定的外国公民,将依法处以2000卢布至5000卢布的罚款。对严重违反规定者将依照法院判决予以遣返。

  如遇被移民官阻留,您应出示哪些证件?

  护照;

  移民卡;

  注明已进行移民登记的存根。

  如被扣押,您应怎么办?

  如果您没有违反任何规定,用于确认您身份的扣押时间不能超过3小时。在此情况下您只需等待即可;

  如果您被长时间扣押,您可向移民部门投诉;

  如与法律有冲突,最好求助律师。

  外国人常用电话:

  联邦移民局:(495)623-0940;

  莫斯科市移民局:(495)238-64-00;

  圣彼得堡市及列宁格勒州移民局:(812)578-34-86,(812)275-09-75。(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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