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际事业部)
摘 要:为确保能源的稳定供应,日本将能源合作问题作为对外政治、经济交往中的核心内容之一,能源外交成为日本外交的重点。近年来,日本对外能源投资逐渐从“以中东为中心”转向中亚、俄罗斯、非洲、南美等地区。日本在中亚地区开展了石油和核能领域的合作,与俄罗斯的能源合作主要集中在石油、天然气、核能等领域。日本实施的能源外交呈现两个特点,一是“官民一体”,政府与民间企业联合出击;二是以本国在能源技术及设备方面的优势换取能源,力图与能源供给国建立多层次的能源合作关系。分析日本能源外交的做法,有两个方面值得借鉴:重视文化影响,加强宣传工作;鼓励更多民间资本参与“走出去”,与国有企业组成财团共同开发境外项目。
关键词:日本;中亚;俄罗斯;能源外交;能源合作
日本是能源消费大国,自有资源贫乏,能源的对外依存度相当高,能源安全问题是日本经济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为此,日本政府将能源战略定位为经济战略的核心组成部分。进入21世纪后,日本加强了能源规划和能源战略的制定。2002年,日本通过了《日本能源政策基本法》;2006年5月,日本颁布《国家能源新战略》,将能源问题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2009年5月22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向政府阁僚会议提交了能源年度报告——《能源白皮书2009》,对经济危机发生后的世界能源市场进行评估并重申了日本的能源政策。白皮书指出,全球伴随经济危机出现的石油需求减退现象是短期的,今后,以新兴市场为中心,原油需求将继续增长,油价上升的压力依然存在;日本应该做好准备,应对随着世界经济复苏而再次出现的油价急升和高企,打造“不容易受原油价格变化影响的经济结构”。 白皮书同时建议,日本一方面应加强对资源国的投资,确保能源的稳定供应;另一方面应在节能、开 发新能源、加强核电等方面从长计议,积极推进。
为确保能源的稳定供应,日本积极推行能源进口渠道多元化、进口能源种类多样化战略,并将能源外交作为国家对外关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日本对外能源投资逐渐从“以中东为中心”转向中亚、俄罗斯、非洲、南美等地区。中亚、俄罗斯地区也是中国引进能源的重要来源区之一,关注日本在中亚、俄罗斯地区的能源外交,对中国在该地区开展能源合作有重要意义。
一、日本对中亚、俄罗斯的能源外交与地缘战略
为保障能源安全,日本将能源合作问题作为对外政治、经济交往中的核心内容之一,能源外交也因此成 为日本外交的重点。早在20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爆发后,日本政府即出面进行外交斡旋,逐步有效地缓解石油价格高企对其经济发展的严重冲击。随着苏联的解体,中亚地区成为日本施展政治影响的新空间。1997年7月,桥本龙太郎政府提出“欧亚大陆外交”战略,以此为指导,日本制定和完善了针对中亚和高加索地区的具体外交计划,并依据经济援助手段、提供凯发官网入口的技术支持、培训人才、文化交流等多种途径,扩大了日本在中亚地区的影响力。进入21世纪,日本历届政府展开了“新一轮能源外交”。2002年,日本外务省第一次提 出了“能源安全保障外交”的概念。[1]近年来,日本明显加大了对中亚、俄罗斯的能源外交力度。日本还通过宣扬民主价值、建立文化中心、互换留学生、增加人员往来等手段,不断加大对中亚、俄罗斯的文化影响,赢得了当地民众的好感。
1. 日本与中亚、俄罗斯能源合作现状
近年来,日本实施的能源外交呈现两个特点,一是“官民一体”,政府与民间企业联合出击;二是以本国在能源技术及设备方面的优势换取能源,力图与能源供给国建立多层次的能源合作关系。
(1)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
在日本政府能源外交的示范效应下,日本能源企业纷纷进入中亚地区。目前日本在中亚地区主要开展了石油和核能领域的合作。
1)石油领域。日本伊藤忠(itochu)石油勘探公司和inpex集团公司分别拥有里海南部三个油田10%和3.92%的股份;inpex集团公司还拥有哈萨克斯坦卡沙甘油田8.33%的股份。itochu石油勘探公司和inpex集团公司还是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输油管道财团的股东,分别拥有3.4%和2.5%的股份;日本国际合作银行曾为建设这条管道提供了5.8亿美元的贷款。
2)核能领域。2006年初,日本三井集团和关西电力公司与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工业公司签署合同,成立了合资公司“阿巴克”(“аппак”,两家日本公 司分别占25%和10%的股份)。根据合同,日哈双方将共同开采“梅古杜克”铀矿。该项目一期投资预计1亿美元;在2010年前,“阿巴克”的铀矿开采量可达到1000吨/年,开采的铀矿将主要销往日本。
2007年4月29日,日本经济产业大臣甘利明率领约200人的官民联合访问团访问哈萨克斯坦;4月30日,日哈双方签署了一份关于加强两国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双方企业则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发哈境内kharasan-1和kharasan-2铀矿①、天然铀购销等协议,并商定在核燃料、核电厂建造、铀再转化服务方面展开合作。甘利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资源竞争正从石油竞争转为铀竞争,日本的强项是节能技术和原子能相关技术,日本将利用这些优势增强交涉能力。
综上可以看出,日本与中亚俄罗斯地区的能源合作有两个特点:一是以双边合作为主,围绕具体的合作项目展开;二是对于中亚国家,主要以获取铀资源为主。
(2)与俄罗斯的能源合作
目前,日本与俄罗斯的能源合作主要集中在石油、天然气、核能等领域。
日本与俄罗斯的油气合作项目主要有萨哈林1和萨哈林2。日本sodeco公司拥有萨哈林1项目30%的股目的可采储量为原油3.07亿吨,天然气4850亿立方米。该项目2008年石油产量为962.6万吨、天然气产量82.2亿立方米[2]。
萨哈林2项目的作业者为萨哈林能源公司。在1996年项目开始初期,三井物产(mitsui)和三菱商事(mitsubishi)两家日本贸易公司分别拥有该项目25%和20%股权,其余55%股权归壳牌所有。2007年4月,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gazprom)进入该项目,在向原股东支付74.5亿美元后,gazprom持有50% 1股,壳牌、三井物产和三菱商事相应减持至27.5%、12.5%和10%。萨哈林2项目的可采储量为1.4亿吨原油和6840亿立方米天然气。2008年,该项目生产原油143万吨、天然气2.55亿立方米[3]。2009年,萨哈林2项目产量大增,1-9月生产石油373万吨、天然气57.6亿立方米。作为萨哈林2项目的一部分,2009年2月18日,俄罗斯第一家生产lng的工厂在萨哈林建成投产,一期工程产能为480万吨/年,二期将于2010年建成,设计生产能力960万吨/年。9家日本企业已与该项目签署长期购销合同,该项目生产的lng的65%将销往日本,其余销往韩国和北美。
日本还重视与俄罗斯开展核能领域的合作。2003年12月,当时的俄总理卡西亚诺夫访日时,日俄即探讨了核能利用的问题。2009年5月13日,在俄总理普京访 俄期间,两国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其中日俄原子能协定被认为是日俄能源合作的最新成果。根据协议,日本将与俄方共同开采铀矿,并从俄进口铀燃料,以确保日本铀燃料的稳定供应。
2. 日本在中亚、俄罗斯能源外交中的地缘战略
石油与天然气等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地域分布不均衡性,赋予了其浓厚的地缘政治色彩。在确保获取中亚、俄罗斯油气资源的过程中,日本也有着地缘政治上的战略考虑。
中亚地区不但油气资源丰富,且地理位置独特,是连接欧亚的陆上走廊,在国际地缘政治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经济实力的复苏,俄罗斯正在恢复对中亚地区事务的传统主导影响;“9·11”事件后,美军进驻中亚,中亚地区在美国全球战略中的地位发生根本性变化;近年来,随着综合国力的提升,通过加强与中亚国家在政治、经济、能源等领域的合作,中国在该地区的影响力日益增长。中亚地区已成为中俄美利益与理念竞争的重要场所[4]。日本不失时机地加强与中亚的合作,既对于日本成为地区政治大国、谋求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地位具有重要意义,也有作为美国的重要盟友,配合美牵制中俄的目的。
日本对俄罗斯的外交战略有两个重点:一是以经济合作、能源合作为基础,推动解决两国间的领土争端;二是牵制中国,应对中国崛起。
领土问题是影响俄日关系正常发展的主要障碍,近年来,俄日两国均有改善关系、加强合作、解决争端的愿望,但是两国对领土问题的分歧严重,解决问题的难度相当大。俄罗斯提出了分阶段解决问题的立场,即先发展其他方面的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然后在条件成熟时再考虑先行归还两岛,缔结和平条约;日本的立场也在发生积极变化,过去强调“政经不可分”,即领土问题不解决,其他关系就不可能得到发展,现在则认为不能因领土问题而影响同俄罗斯其他关系的发展。
日本是最早提出“中国威胁论”的国家。日本在外交基本战略中将中日关系定位为“协调与共存”、“竞争与摩擦”同在的关系。近年来,中俄能源合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内容涉及油气、核能、电力、煤炭等领域。无论是从地缘政治利益出发,还是从谋求俄罗斯远东地区能源的角度出发,日本都希望通过扩大与俄罗斯的经贸与能源合作,并影响中俄之间的油气合作,达到牵制中国的战略目的。2002年12月,日本提出“安纳线”原油管道路线方案,试图取代中俄“安大线”。尽管俄罗斯最终确定了“泰纳线”,并确定修建中俄原油管道支线,但是日本的介入延缓了中俄原油管道的敷设,也为俄罗斯的能源外交增加了筹码。
二、日本与中亚、俄罗斯的能源合作前景
1. 日本在中亚的影响较小,未来双方的能源合作前景有限
日本与中亚国家建交以来,依靠政府发展援助等方式,与中亚国家增加了解与信任,并普遍建立了良好的外交关系。但是,由于日本与中亚现实利益的联系薄弱,日本的中亚外交并不能改变其在中亚影响较小的局面,难以在中亚成为一个独立的“力量中心”。
日本与中亚的经贸、能源合作仍然有限。2007年,日本与中亚的贸易额为9.71亿美元,其中日本进口5.62亿美元,出口4.08亿美元,尚不到中亚五国当年对外贸 易总额1113亿美元的1%。日本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主要集中在哈萨克斯坦。由于地理因素的限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中亚国家的油气资源对日本很难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中亚仍将只是日本能源供应的后备力量和“缓冲区”。
2. 日本将进一步扩大与俄能源合作,加强双方的经贸依存度,促进解决领土争端
2002年以来,俄日经贸关系呈扩大之势。2007年,日本成为俄罗斯第六大贸易伙伴,双方贸易额达到201亿美元,俄向日本出口的产品主要是石油产品[5]。日本在俄境内油气合作项目虽然受俄能源政策调整略有起伏,但总体进展顺利。
2009年12月28日,俄罗斯远东原油管道(即“泰纳线”)一期正式建成启用,启用仪式在管道终点科济米诺港举行。未来,日本可从科济米诺港增加俄原油进口量,降低对中东石油的依赖,实现原油进口的多元化战略。在价格有竞争力的前提下,若日本每天从科兹米诺港进口100万桶原油,则日本对中东原油的依存度可从目前的80%以上降低到65%左右。在萨哈林2项目的lng工厂建成投产后,日本从俄罗斯进口的lng有望达到620万吨/年,占日本年进口lng总量的7.8%左右。
日本今后还会致力于扩大对俄能源合作,促进双边经济关系的不断发展。根据俄罗斯2008年4月通过的《关于外商投资对保障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意义企业的规范法》②,日本企业今后在俄油气上游获得大规模储量区块的可能性不大,未来双方的能源合作将主要是在油气贸易领域。在此基础上,如果俄日双方能求同存异,达成妥协,则未来可进一步提升政治关系,促进领土争议的解决。
三、日本能源外交给我们的启示
进入新世纪以来,日本政府高度重视能源外交,并取得了一定进展。分析日本能源外交的做法,有以下两个方面值得中国借鉴。
第一,重视文化影响,加强宣传工作。在对外交往中,中国应进一步加大对价值观、社会经济发展成就、对当地公益事业的投入等方面的宣传,增加资源国民众对我国的认同,为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能源外交做铺垫。
第二,鼓励更多民间资本参与“走出去”。按照国家提出的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战略方针,中国国有大型能源企业走向海外,稳步推进合作,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在实施合作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合作规模的扩大、国资的背景也引起资源国的警惕甚至排斥。为减少资源国的顾虑、回避“禁忌”,可鼓励民间企业参与“走出去”,与国有企业组成财团共同开发境外项目,必要时可由国家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并给予外交和政策方面的支持。
参考文献:
[1] 吴寄南. 日本新一轮能源外交剖析[j].现代国际关系,2007(10):31.
[2] 俄罗斯石油公司.http://www.rosneft.ru/upstream/productionanddevelopment/russia_far_east/sakhalin-1/.
[3] объемдобычигазанасушеишельфесахалинав2008годуувеличился более чем на 1 млрд 300 млн куб. м.http://www.rusenergy.com/ru/news/news.php?id=13022.
[4] 郑羽,主编. 中俄美在中亚:合作与竞争[m]. 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7:41.
[5] торговля россии с японией в 2008 г. началась с бурного роста.http://www.allmedia.ru/newsitem.asp?id=818544.
编 辑:海 松
注释:
① 这两个项目于2007年开始生产,在2014年前后生产能力将达到5000吨/年,可持续生产约35年。日本公司有权开采的铀矿总量为2000吨/年。
② 该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在购买俄罗斯矿产资源类战略企业(在具有联邦意义的区块上从事地质研究和(或)勘探、开发矿产资源)10%股份时需获取俄政府批准;如果外国投资者有外国国家参股,则在购买此类战略企业5%的股份时即需要获取俄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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