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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及其合法化路径论析
于文沛 来源:《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2013年第4期 2014年01月08日

  【内容提要】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并非苏联解体的产物,但苏联的解体、国有资产私有化、政府改革的失利等因素却为俄有组织犯罪的迅速强大与扩张创造了客观条件,同时也催生出俄罗斯社会特有的官员、商界和有组织犯罪三者结合的有组织犯罪新模式。有组织犯罪与经济的“一体化”是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合法化的特殊路径。俄罗斯政府对于俄有组织犯罪在经济领域的合法化进程采取的是一种漠视或放任的态度。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合法化正以其特有路径悄然进行。

  【关键词】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影子经济

  【作者简介】于文沛,1980年生,黑龙江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哈尔滨150080)

   

  有组织犯罪是一种非常复杂且普遍的社会现象,严重影响着世界各国经济、政治以及社会道德、法制等领域的正常发展秩序,正如“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与罪犯待遇”大会上所强调的那样,有组织犯罪问题已成为仅次于生态问题而居于第二位的世界性重大问题[1]。俄罗斯有组织犯罪有着非常深厚的历史根基,而并非苏联解体的产物。

一 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发展历程追溯

  (一)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萌芽与产生

  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6世纪,当时俄国对农民土地进行了大规模的国有化运动,这不仅使俄国的农奴制度进一步加深,同时也为俄国资本主义资本的原始积累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在这一时期得以萌芽。俄国社会的犯罪力量在19世纪时得以加强,出现了与公共秩序和法律相抗衡的趋势。这一时期形成的犯罪领域传统与习俗为之后俄罗斯历代有组织犯罪所承袭和效仿,当时的犯罪活动已达到职业化水平并且“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2]。19世纪末,俄国犯罪领域开始形成一些小规模的犯罪组织。然而,由于沙皇俄国的国家政权带有非常浓重的军事政治色彩以及当时市场经济的缺失,使得“俄罗斯黑社会”的形成受到一定的阻碍。虽然当时俄国的大臣和官员中也惯有贪污受贿风气,但尚未涉足于有组织犯罪领域,这主要是由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尚不发达,“影子经济”也未形成规模的缘故[3]。

  1917年十月革命前,俄国经济和政治陷入全面危机时期,“官场式”有组织犯罪在这种条件下应运而生,它们主要分布在经贸、金融和工业领域。这些“官场式”犯罪组织利用当时的“凭证配给制”在军需品供应和通货膨胀过程中攫取高额利润,使得俄国国内的社会秩序动荡不安。投机商人遍布各地,黑市交易愈演愈烈。金融、经贸领域的腐败现象层出不穷。与此同时,尽管革命前俄国有组织犯罪规模较大且在当时社会中所占的比重也较高,但此时的犯罪组织较为松散且不稳定,并未形成彼此间相互平衡以及系统化的保护机制,“白色”资本与“黑色”资本之间的界限泾渭分明且处于一种完全失衡的状态。

  (二)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初步发展

  十月革命及其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彻底颠覆了俄罗斯犯罪世界的固有模式。在革命最初的几年时间内,大量职业罪犯得以释放,部分被释放分子通过各种途径得以“变身”,有的甚至成为了当时“肃反委员会”的成员,还有人跻身于警察行列。这样,以往的犯罪传统被打破,犯罪界与政治界开始同流合污。俄罗斯历史学家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革命后部分犯罪分子利用自己的政治身份,以党的招牌做掩护从事有组织犯罪活动[4]。

  至20世纪20年代末,俄罗斯犯罪世界中划分势力范围方面的争端频繁出现且愈演愈烈,俄罗斯犯罪市场迫切需要制定新的规则以平息各方势力之间的争端,于是便出现了俄罗斯当代社会中所谓的“匪首”(воры в законе),即实力特别强大的有组织犯罪集团的领军人物。这些有组织犯罪头目在俄罗斯原有的犯罪传统与规则之上制定了新的规则,这些规则主要包括:(1)复杂问题需提交“集体大会”协商解决;(2)建立“共同基金”作为犯罪分子活动的物质基础;(3)匪首在各地建立自己的“巢穴”作为进行犯罪活动的基地;(4)遵循对背离犯罪界习俗和传统的成员进行“惩罚”的规则,等等。

  此后为俄罗斯历史上的“红色恐怖”时期,直到赫鲁晓夫上台。

  (三)腐败官员、经济型犯罪集团和刑事类犯罪集团三者结合的有组织犯罪模式的形成

  赫鲁晓夫执政之后,俄罗斯国内政治开始“解冻”,当时所推行的刑罚自由化政策及开始起步的经济改革促使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界着手改变自己的战略方针,这主要体现于:第一,有组织犯罪内部开始建立“网型”结构,以便于犯罪组织内部的分工协作;第二,出现了犯罪组织与公共财产攫取者之间、甚至与国家机构公职人员之间的相互勾结;第三,有组织犯罪分子开始渗透到国家的经济与政治领域[5]。

  俄罗斯的“影子经济”即形成于赫鲁晓夫时期和勃列日涅夫统治时期,这些“影子经济”集腐败官员与犯罪组织为一体、相互勾结,共同构建了当代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基础。苏联时期,政府无法满足人民在商品与服务方面的各种需求,有组织犯罪便借机利用“影子经济”机制、以不法手段为当时的苏联人民提供生活必需的商品与服务,从中获取高额利润。正如当时的《共产党人》杂志中所言的:这一时期出现的“不仅仅是几个,而是一整套攫取、贿赂链条,遍布于生产、供应、日常用品以及商业等诸多领域”[6]。“影子经济”规模的持续壮大标志着苏联时期腐败型有组织犯罪的不断扩张,相应地,当代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直接根源便被巧妙地隐藏于“影子经济”的暗壑之中。与此同时,当时存在的特殊分配关系、国有公共财产管理上的漏洞以及党内干部的腐败对于“影子经济”及隐藏其后的有组织犯罪的泛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7]。

  在上述以“影子经济”为掩体的经济型有组织犯罪迅猛发展的同时,俄罗斯刑事类有组织犯罪在这一时期也通过各种犯罪手段积累了大量财富,其实力不断增强。刑事类有组织犯罪领域中的职业罪犯中产生出一批新的“匪首”,各犯罪组织之间因利益瓜分不均而频繁冲突,进而开始重新划分势力范围。这些刑事类有组织犯罪匪首按照“影子经济”掌控者的分布区域重新划分了各自控制的势力范围。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俄罗斯经济型有组织犯罪在某种程度上对于刑事类有组织犯罪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催化作用。接下来,俄罗斯经济型犯罪组织与刑事类犯罪组织之间逐渐达成共识:经济型犯罪组织将自己所得非法收入的10%~15%份额支付给控制其区域的刑事类犯罪组织,而刑事类犯罪组织要保证前者的安全。后来,各种不同有组织犯罪集团之间的合作形式又有所变化,刑事类犯罪组织不仅保护“影子经济”企业者的安全,同时还帮助后者营销产品、对付竞争对手。此外,这里还涉及到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第三个组成部分,即由掌握当时政权的党内官员以及国家官僚机构的腐败官员所构成的“红色保护伞”(见后文详述),他们收入不高而手中却掌握着当时稀缺物资的分配权,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与“影子经济”企业主们相互勾结,为“影子经济”的有效运转和运营安全提供保障。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俄罗斯社会中出现的组织结构严密的反社会力量已形成一定规模,即由当时党政官僚机构的腐败分子与黑社会组织之间构成的利益链条几乎遍布苏联各个领域。戈尔巴乔夫所进行的改革与后来叶利钦改革过程中的财政支持多源于当时的“影子”资本。相应地,这两次改革进程也为当时有组织犯罪的洗钱活动以及犯罪组织(这里指影子经济实体)的合法化创造了理想条件。

  20世纪90年代以后,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又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即出现了经济型犯罪组织与刑事类犯罪组织相互融合为统一的犯罪集团的趋势。这些犯罪集团利用政府官员以及俄罗斯执法部门的腐败迅速积累财富、壮大力量[8],从而形成由腐败官员、经济型犯罪集团和刑事类犯罪集团构架而成的三者结合的俄罗斯有组织犯罪新模式,这些强势的犯罪集团成为当代俄罗斯经济、政治领域以及社会生活领域中的毒瘤。

二 后苏联时期俄罗斯有组织犯罪活动的主要特征

  如前所述,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并非是苏联时期改革和解体的产物,这一高危犯罪现象有其独特的历史发展轨迹[9]。后苏联时期是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发展的高峰期,当代俄罗斯有组织犯罪活动的主要导向是致力于经济活动,其中包括对合法企业领域经济活动的渗透与参与。

  (一)后苏联时期俄罗斯有组织犯罪活动的主要领域

  根据俄罗斯学者的观点,后苏联时期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基本阶段:即“资本原始积累”阶段(1989~1996)和犯罪资本及其所有者合法化阶段(1997~2009)。

  俄罗斯犯罪组织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本原始积累”之后,手中已掌控大量财富,而此时的有组织犯罪“领导层”几乎都没有受到来自官方的任何处罚。因此,他们在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后便开始向俄罗斯经济领域渗透,俄罗斯有组织犯罪之所以要跻身于俄罗斯的企业、商业、工业以及制造业等各个行业,其目的就是从这些领域获得经济利益和利润[10]。如果说西方有组织犯罪70%~80%的经济基础主要是通过刑事犯罪手段(比如:走私毒品、非法贩卖武器、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建构的,那么,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则是开辟了另一条积聚财富的路径,即他们渗透到能够获取高额利润的经济领域,通过参与合法或者半合法经济活动和金融活动来聚敛财富。

  起初,俄罗斯有组织犯罪集团主要在其势力范围内从事合法或半合法经济活动,随着各自实力的增强以及犯罪组织之间联系越发地频繁与紧密,各犯罪集团在经济领域的活动开始扩张,有些实力强大的犯罪集团开始将自己的力量扩展到国外,与境外有组织犯罪相互勾结从事跨国有组织犯罪活动。除经济领域外,俄罗斯有组织犯罪还渗透到金融领域,同时对俄罗斯的原料市场(比如: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以及铝业等)进行操控。俄罗斯犯罪集团利用雄厚的资本优势以及对于国内各大企业的掌控权,同时依靠与政权当局之间的千丝万缕的联系正在悄然地推进自己的合法化进程。

  (二)后苏联时期“保护伞式”有组织犯罪活动的扩张及其对俄罗斯商界的操控

  俄罗斯传统刑事类有组织犯罪向经济领域的渗透方式主要体现为三种情况:“从下至上型”、“从上至下型”和“从内至外型”。第一种“从下至上型”的渗透方式指的是犯罪组织将其原始资本积累投入到合法经济领域,这部分资本在充实俄罗斯经济的同时也将暴力解决财产纷争的方式充斥于俄经济活动之中;第二种“从上至下型”是指利用政治手腕将犯罪所得渗透到合法经营活动当中,比如利用注册政党的方式将其所辖的犯罪集团纳入到合法经济领域;第三种“从内至外型”渗透方式,即指的是利用“保护伞”将犯罪组织及其资本纳入到俄罗斯经济运行轨道。 俄罗斯犯罪学领域的“保护伞”概念主要涵盖以下几类人:犯罪组织自身、权威人士以及与各种有影响力人物有密切关系的人群,这里的“有影响力人物”指的是为经济实体及商界人士提供支持和掩护并从中收受好处的人。根据俄罗斯工商联合会的资料显示,1997年有3/4商贸人士定期向犯罪组织(即所谓的“保护伞”)交纳“保护费”以寻求对自己企业的保护和打压竞争对手。

  根据俄罗斯学者对俄打击有组织犯罪部门执法人员所进行的问卷调查数据,有58.5%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过以犯罪组织做“保护伞”的经济实体和经济实力较强的私营企业主[11];“保护伞”给债务人施加压力强迫其还清债务的情况占“保护伞”有组织犯罪活动的89%左右,其中,52.5%的情形中的债权人“保护伞”能够和债务人的“保护伞”通过谈判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清偿债务方式;有29.1%的情形下“保护伞”通过利用执法部门腐败官员手中的权力达成有利于债权人的凯发官网入口的解决方案。对俄执法人员的调查问卷中还显示,有20.4%的“保护伞式”有组织犯罪活动涉及财物纠纷,而产生纠纷的其中一方当事人往往是来自于亚太地区其他国家的企业或公民[12]。

  俄罗斯有组织犯罪世界中的“保护伞”除了上述传统的犯罪组织外,还往往由下列人员构成威慑力更大的“保护伞”:退伍军人、前执法机构成员、私有保镖企业、现任执法部门人员以及其他行政机构的官员。这些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地位、影响力及各自的关系网为“客户”提供保护,俄罗斯犯罪学专家将此种“保护伞”称之为“国家式保护伞”或“红色保护伞”,而将前述由犯罪组织构成的“保护伞”称之为“犯罪型保护伞”或“蓝色保护伞”。20世纪90年代下半叶,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界的“精英”们就扬言:在俄罗斯没有“保护伞”“罩着”的商人是不存在的。一般情况下,大型经济实体主要靠“红色保护伞”的保护;小型企业依靠“蓝色保护伞”,对于中型企业则两种“保护伞”兼顾照应。有学者将俄罗斯“保护伞”式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发展历程概括为几个阶段(详见表1)。

表1 俄罗斯“保护伞”式有组织犯罪活动发展进程一览表

时间
“保护伞”类型及其发展特点
“保护”对象
1988~1989 蓝色保护伞(“犯罪型保护伞”)产生阶段 个体户或个人
1990~1993 蓝色保护伞快速发展阶段 中、小型企业
1994~1996 红色保护伞产生、与蓝色保护伞并存 大型企业被纳入保护伞
1997~1999 蓝色保护伞受到红色保护伞的排挤 蓝色保护伞被排挤出大型企业的保护,但多数企业受到蓝、红两种保护伞的保护
2000年以后 红色保护伞规模迅速扩张 部分高利润企业同时寻求几个红色保护伞的保护

  俄罗斯的“保护伞”为企业、公司或者个人提供保护是有代价的,一般情况下,受保护的公司或个人要定期向“保护伞”交纳“保护费”,“保护费”一般为前者收入的10%~60%。此外,“保护伞”还经常将“自己人”安插到受保护的企业或者公司的内部,对后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控以便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取“保护费”。某些情况下,犯罪组织还利用其“保护”的企业或者公司进行“洗钱”活动。

  随着“保护伞”在俄罗斯社会的滋生与扩张,“保护伞”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在这场黑暗势力的较量中,“红色保护伞”逐渐控制了俄罗斯几乎所有的大型企业和公司,他们对于那些不愿意接受“保护”并与其分享利益的企业主施加压力,迫使其就范。这些犯罪组织向企业施加压力的手段多种多样,但只有在极端情况下才会像以前的黑社会一样使用身体暴力。当今俄罗斯社会中存在的一些有影响力的犯罪组织往往通过与合法经济实体合作建立合营公司的形式攫取经济利益,他们不仅能够摆平与“合营公司”相关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而且依靠与国家政权内部某些官员的特殊关系来获取更多经济利益。

三 当代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现状与趋势

  俄罗斯有组织犯罪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有组织犯罪一样,因其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所以很难对其现状进行非常切合实际的评价,但是,俄罗斯内务部每年关于有组织犯罪方面的登记数据也能够反映出俄有组织犯罪的现状及其总的发展趋势。

  根据俄罗斯联邦内务部的统计数据,2001年被纳入到侦查视野的犯罪集团共有130个,这些犯罪集团控制961个犯罪团伙,共有8 000多有组织犯罪分子;2005年3月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活动着116个犯罪集团,每个犯罪集团都操纵着几十个犯罪团伙。这些犯罪集团至少控制着500个经济实体,其中有71个犯罪集团专门控制能够攫取高额利润的经济部门;2010年1月,处于俄内务部监控中的犯罪组织共249个,其有组织犯罪成员达11 625人[13]。根据部分俄罗斯学者的评价,当今俄罗斯境内至少有10万个犯罪团伙。其中,黑手党性质的犯罪组织主要分布在俄罗斯南部地区、大城市以及城市化的自由经济区。但从1991年开始扩张到各州立城市,而且有一半左右的犯罪集团都具备稳定的区域性联络网[14]。2008年纳入内务部侦查范围的共11 000名有组织犯罪成员,其中有700多人是犯罪组织的领导者,大约有500个犯罪界的头面人物。而这500人中有118人是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界的权威人物[15],根据俄罗斯学者的统计数据,2010年处于内务部侦查视野中的俄有组织犯罪权威人物为149人。

  21世纪初,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中规定的“武装匪帮罪”的统计数据呈上升趋势,但从2007年开始则呈下降趋势(见表2)。同样地,1996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首次规定了“组织和参加犯罪集团(犯罪组织)”的罪名,这一犯罪的统计数据在2004年时比前一年同比增加了59%,从2007年起也出现了下降趋势(见表3)。根据俄罗斯学者的观点,上述关于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官方统计数据至少比实际数据少12~15倍[16],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官方统计数据之所以下降,是因为俄有组织犯罪在逃避社会监管和内务部侦查的手段较之前越发地高明,同时,俄罗斯政权内部以及司法部门官员的腐败在这里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表2 2002~2010年俄罗斯有组织犯罪所实施的武装匪帮罪数量变化一览表

年份
2002
2003
2004
2007
2008
2009
2010
犯罪数量
404
454
522
348
262
231
184

表3 2002~2010年俄罗斯有组织犯罪所实施的组织和参加犯罪集团(犯罪组织)犯罪数量变化一览表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7
2008
2009
2010
犯罪数量
118
123
141
224
337
325
247
172

  此外,当代俄罗斯有组织犯罪与其他国家有组织犯罪一样具有明显的跨国发展趋势。根据俄罗斯学者的统计,本世纪俄罗斯有组织犯罪遍布于40~50个国家。近年来,俄罗斯国内所侦破的有组织犯罪中有200个左右的犯罪组织与境外有组织犯罪保持有“业务”上的联系。

  综上所述,当代俄罗斯有组织犯罪体现出如下发展趋势:

  (1)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发展的主要趋向为经济领域(而西方国家的有组织犯罪主要集中在毒品犯罪、倒卖武器以及非法移民等领域);

  (2) 经济犯罪化进程与当局政权机构的犯罪化进程存在着密切联系; (3)俄罗斯有组织犯罪不仅与境外有组织犯罪相互勾结,而且与其他国家的合法经济主体之间也存在着某些联系;

  (4)俄罗斯犯罪集团的物质基础不断加强,其成员的职业化程度越来越高;

  (5)俄罗斯部分实力强大的犯罪集团逐渐向俄合法经济领域渗透,出现了有组织犯罪合法化趋势。

四 有组织犯罪与经济的一体化—— 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合法化路径

  苏联解体前后的动荡政局以及国有资产私有化进程使得俄罗斯犯罪组织迅速积累财富并且不断地将其力量向经济、金融领域渗透。伴随犯罪组织及其首领的合法化而出现的经济关系犯罪化便是当代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最本质特征。至此,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合法化正式拉开帷幕。

  根据俄罗斯内务部官方统计数据显示,“苏联解体初期统计的犯罪组织所实施的犯罪绝大多数是盗窃、抢夺、抢劫、勒索以及其他普通刑事案件(达80%左右)。而从2003年开始官方统计的有组织犯罪在结构上发生了显著变化,经济犯罪比重开始大幅度增长。2004~2006年经济犯罪占45%,而2007~2008年此比重已高达60%”(见表4)[17]。

表4 俄罗斯官方登记的有组织犯罪绝对数与其中的经济犯罪,以及所侦破案件中有组织犯罪参与者数量之间的比值 (2003~2008)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总犯罪数
25 671
29 420
30 078
30 676
31 005
30 763
有组织犯罪中的经济犯罪
9 298
12 431
13 432
13 976
18 499
18 368
经济犯罪所占比率(%)
36,2
42,2
44,7
45,6
59,6
59,7
有组织犯罪参与者
2 360
2 779
2 938
3 427
3 451
3 130

  俄罗斯经济领域所发生的一系列变化以及新型经济关系的出现在带来一定正面影响的同时也促成了一些新的强势犯罪集团的产生,这些犯罪集团控制着俄国内各地区的经济、工业生产以及日常生活服务领域的各个部门。根据俄专家的评价,当今俄罗斯的经济有22%直接或间接受犯罪集团和犯罪组织的操控,后者同时也在继续加强对传统犯罪活动领域的控制。如果说后苏联时期的初级阶段(1991~1994年)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所得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在第二阶段(2000~2002年)则增长了2倍,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5%[18],而根据去年在北京召开的“有组织犯罪”国际会议上发言的俄罗斯有组织犯罪专家提供的数据,当今俄罗斯有组织犯罪操控的“影子经济”的产值在俄罗斯国民经济总产值中占有50%左右的份额[19]。

  与此同时,银行信贷业在俄罗斯有组织犯罪活动中也占有显著的地位。俄罗斯犯罪组织通过它进行洗钱活动,将犯罪所得及巨额营利合法化,并通过金融机构将犯罪组织手中积聚的大量资本汇往国外。根据最乐观的评价,1992年到2005年从俄罗斯流入世界金融中心的资金达3 559亿美元,而根据不太乐观的评价,从俄罗斯流出的资本高达8 536亿美元[20],这其中大约有 40%是犯罪所得。同时,尽管银行信贷领域犯罪的统计数据在2007年就已经超过10万例,然而这其中犯罪组织和犯罪集团所实施的犯罪的比例却很小,直到今天也没有超过15%(13 602例),虽然这与2004年相比增长了4倍。过去几年此类犯罪呈稳定增长趋势(2004年—2 548; 2005年—2 390; 2006年—2 761; 2007年—8 472)。这说明官方登记的主要是一些单个犯罪分子或较弱势犯罪组织的犯罪。实际上金融领域的有组织犯罪活动是相当多的,只不过此类犯罪传统上就具有很高的隐蔽性,很难被发现并且也难以侦破。总的来说,有组织犯罪在金融领域攫取犯罪所得的途径和机制是相当复杂的,这也正加大了对此类犯罪进行侦查以及收集起诉刑事案件证据的难度。

  如前所述,当代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在向国家经济与金融领域渗透的同时,也加强了向俄罗斯联邦政权的渗透,其向政治领域渗透的主要方式表现为:推选有组织犯罪内部的权威人物参加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的选举;为能够帮助犯罪集团谋取利益的候选人提供财政以及其他方面的支持;贿买选举委员会成员以及国家与市政部门的要员,等等。俄罗斯有组织犯罪渗透政权领域的主要目的是想利用权力合法进入国家经济与财政领域,以合法的身份亮相于国际舞台,同时也为其所从事的有组织犯罪活动保驾护航,以有效规避来自于俄官方机构的刑事追诉。

  根据俄罗斯国内多数有组织犯罪专家的证实,现在俄罗斯国内几乎所有经济活动领域都存在有组织犯罪元素的渗透,俄国内不少于70%的经济活动主体和“影子”企业、犯罪化企业密切相关[21]。正如俄罗斯当代著名犯罪学家奥夫琴斯基所言,有组织犯罪已经成为俄罗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22]。某些城市和地区实质上受到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控制,这些犯罪集团与当地政府、代议机关以及执法部门联手,共同掌握着本地区的经济命脉。

  可见,当代俄罗斯犯罪集团的“领军人物”们较以前更积极主动地向商界渗透、与当权者建立联系并力图渗透到俄罗斯政权内部。俄罗斯有组织犯罪正在通过与商界的合作、依靠与官员的“内幕关系”等途径将自己的犯罪资本融入俄罗斯合法经济领域,从而达到有组织犯罪资本及犯罪组织本身合法化的最终目的。因此,可以认为,俄罗斯有组织犯罪正在以其特有的路径与方式推动着其自身的合法化进程。

结语

  综上所述,俄罗斯有组织犯罪虽然并非是苏联解体的产物,但苏联的解体、国家资产的私有化、政府改革的失利等因素却为有组织犯罪的强大与扩张提供了便利的客观条件,催生了俄罗斯社会特有的官员、商界和有组织犯罪三者结合的有组织犯罪新模式——“影子经济”。“影子经济”近年来在俄罗斯的不断壮大及其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份额(50%左右)迅速攀升的事实足以证明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合法化的悄然进程。此外,俄罗斯近年来所出现的刑事立法自由化趋势也为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合法化进程起了推波助澜作用。这里最有说服力的例证即是俄罗斯联邦前总统梅德韦杰夫于2010年4月、2010年11月和2011年6月向俄罗斯国家杜马提交的、旨在使法律向自由化趋势发展的三个俄罗斯联邦刑法修正案[23],此刑法修正案的内容“多体现于对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中经济领域犯罪的自由化,具体表现为:禁止对‘企业家’条款的被告人适用拘役、大幅降低经济领域犯罪的刑罚等”[24]。由此可见,俄政府对于俄有组织犯罪在经济领域的合法化进程采取的是一种漠视或者放任的态度。因此,无论俄罗斯学界与官方是否承认,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合法化进程正在进行且进展顺利。

  〔本文系2011年度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调查研究——以黑龙江省1997年刑法颁布以来全部判例为视角”(项目编号:11b024)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向祖文)

  注释:

  [1]viii конгресс оон по предупреждению преступности и обращению с правонарушителями. гавана, 27 авг.-7 сент., 1990: доклад, подготовленный секретариатом.изд-во оон. n r 91, iv. 2. гл. i. с.7.

  [2]брейтман г.преступный мир. киев, 1901. с.133.

  [3]кирпичников а.и. взятка и коррупция в россии . спб., 1997.

  [4]основы борьбы с организованной преступностью. с. 167-169.

  [5]гуров а.и.организованная преступность: не миф а реальность.м., 1992.

  [6]власов а. на страже порядка // коммунист. 1988. № 5. с. 52.

  [7]лунеев в.в. преступность хх века: мировой криминологический анализ. с. 300.

  [8]козлов ю.г. изучение организованной преступности: опыт диалога // изучение организованной преступности.м., 1997. с. 9.

  [9]有关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发展阶段的划分还可参见俄罗斯有组织犯罪专家列别兹卡娅的著作:репецкая а.л. организованная преступность. теневая экономика. криминальный рынок россии. м.: юрлитинформ, 2010.

  [10]гилинский я. глобализация, девиантность, социальный контроль /сборник статей. спб., 2009. с. 172.

  [11]скобликов п.а. имущественные споры и криминал в россии. м., 2001. с. 312.

  [12]там же. с. 318.

  [13]владимиров д. защита для свидетеля // российская газета. 2005. 24 мар., демченко в. воров в законе будут сажать за сходки // известия 2010. 29 янв.

  [14]жигацкий п.э. латентный фон организованной преступности // российский следователь. 2005. №2. с. 21.

  [15]ванющкин с.в. организованная преступность в реформируемой россии и направления борьбы с ней. дис. ...канд. юрид. наук. м., 1999. с. 9.

  [16]нванцов с.в. организованная преступность: системные свойства и связи (криминологическая оценка): автореф. докт. дис. м., 2009. с. 3-4.

  [17]庞冬梅:《全球化时代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及其法律对策研究》,载《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11年第2期。

  [18]разинкин в.с. детерминация организованной преступности в россии и воры в законе//криминологические и уголовно-правовые проблемы борьбы с организованной преступностью. ярославль, 2004. с.65- 67.

  [19]此数据来源于2011年年底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召开的“全球化时代有组织犯罪的惩治与防范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俄罗斯有组织犯罪专家в.а. номоконов的发言。

  [20]лопашенко н.а. бегство капиталов, передел собственности и экономическая амнистия. м., 2005. с.38.

  [21]калинин а. экономическая преступность и отмывание денег // финансовый контроль. 2004. № 6. с. 89.

  [22]овчинский в.с. xxi век против мафии. м., 2001.

  [23]有关这三个立法修正案的具体内容及分析与评述详见庞冬梅《从俄罗斯新刑法修正案透视俄刑事立法自由化趋势》,载《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12年第4期。

  [2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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