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人的饮食中多半是牛奶和肉类。粮食制品是在由游牧转向定居、农耕的过程中才开始出现的。
奶类食品是吉尔吉斯人食品的主要成分:纯酸牛奶、酸牛奶、由煮过的牛奶制作的酸凝乳、乳酪、用羊奶制作的奶渣干酪、乳皮、黄油以及炼过的动物油,等等
吉尔吉斯人食用羊肉、马肉、牛肉、骆驼肉和牦牛肉。其中,绵羊肉和山羊肉特别受欢迎。在进餐者较多的大型宴席上,人们主要吃马肉。吉尔吉斯人还有贮藏肉、奶食品备用的习惯。他们主要制作干牛奶食品、黄油和小碎块干肉,等等。吉尔吉斯人同其他穆斯林一样,忌食猪、狗、驴、骡、蛇肉以及猛禽肉和自死畜肉。在宗教气氛比较浓厚的地区,即使可食的马、牛、羊肉也必须是信仰伊斯兰教者所杀的才可食用。
面食品由小麦、玉米、大米、黍和燕麦制成。用粮食粒和面粉制作成各种饭菜。例如,各种粥,用水或牛奶和的面团制成的食品,用面粉、麦粒或土豆之类熬成的稀汤,等等。面包制品或者馕有以下几类:用发酵酸面团制作的面饼,加有奶油、鸡蛋的分层薄面饼,用未发酵的面团制作的分层面饼,等等。
吉尔吉斯人在做饭和吃饭方面至今还保留着不少古代的风俗习惯。例如,在用铁锅煮肉时,首先向沸腾的水中投入一块桡骨,然后再倒入肉块。在吃肉菜时,客人按两人、三人或者四人一组入坐。主人依照来宾的社会地位或亲属辈分给他们每人都送相应的熟肉块。进餐者必须严格从自己的盘子取肉吃。在餐桌上,如果刀子不够用,进餐者可以互相使用刀子。在这种情况下,送刀子给别人时,一定让刀把儿朝前方;如果把刀子送回主人,那刀尖上要扎一块肉。
进餐前主人和客人都不得走出毡房(或房舍)洗手。为此,主人家一个小男孩开饭前提着水壶从左至右来回给进餐者浇洗手水,而饭后则从右至左或者从室中心到门口来回给人浇洗手水。
如果一个吉尔吉斯人在饮食方面不遵守以上规矩,那么他的行为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而且有可能永远不被社会尊重。
在现代条件下,吉尔吉斯人的民族文化传统发生了明显变化,都市化和欧洲化是吉尔吉斯民族文化发展的主导趋势。然而,吉尔吉斯人在婚丧嫁娶、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民族文化传统至今仍稳定地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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