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人的婚姻不受民族、部落限制,但盛行父母包办。一般有指腹婚、摇篮婚、幼年婚和成年婚等,早婚现象比较普遍。所谓“指腹婚”就是当孩子尚未出生时,就由双方父母包办定婚。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父母发誓永远结亲,并举行一定仪式,当众确认定婚:双方父母都用牙齿咬一下弓箭;都在自己一个无名指上割一个口儿,并互相吮吸对方手指上流出的鲜血。然后,各折断一个树枝,并互相吐一口唾沫等等。如果由于生活中无法预测的原因,这桩婚事没有成功,那么这两家人仍像当初发誓那样,做好朋友。所谓“摇篮婚”,是指给婴儿定婚。男女双方的父母互称“亲家”和“亲家母”。男方父母给女方——女婴戴上银耳环。不管以哪种形式定婚,男方都要向女方送彩礼。彩礼主要是牲口或财产,而且各种牲口和财产的数目应是9或9的倍数。一般是9头一群的9种牲畜或9件一封的9种财产。
送过彩礼之后,成年男女就要准备结婚。举行婚礼的前一天,新娘的亲属们举行送别仪式。先把待嫁姑娘的小发辫都散开,重新梳理成已婚妇女的发型。然后。亲戚朋友向她致临别赠言,向她祝福,希望她做个好媳妇、好妻子。
举行婚礼那天,身着婚纱的新娘在嫂嫂或弟媳的陪伴下去到新郎家。一路上,新娘要放声大哭,向人哭诉,不愿离开娘家。
当新娘到新郎家后,举行如下结婚仪式:取下新娘的盖头;给新娘戴上白头巾(吉尔吉斯人认为,白色象征纯洁和幸福);让新娘跳过火盆;男方父母、亲属相媳妇;指定代替父母的主婚人。新娘的父母把早已准备好的嫁妆在举行婚礼那天送到新郎家。这些嫁妆包括新婚夫妇过生活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从针线到牲口,而且嫁妆不应少于彩礼的价值。婚礼之后,男方亲属都轮着宴请新婚夫妇,介绍新娘与丈夫的亲属认识。
新婚夫妇结合后,对新娘有很多禁忌。例如,新娘对丈夫的亲属不能直呼其名,可用其他适合的词儿代替他们的名字;新娘不能背朝丈夫的亲属坐着,不能伸出一条腿坐着;不能大声喧哗;不能不戴头巾、不穿鞋子走路;避免与丈夫的年长亲属直接会面,等等。
依照风俗习惯,结婚一年以后,新娘要探望亲生父亲的村庄——“回娘家”,而且要在娘家住几天或几个月。以现代形式出现的传统婚姻的许多方面一直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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